服務內容常見問題服務流程
現行臺灣地區商標法主要構架是建立于1973年,期間經歷多次修正,2003年5月23日修正后的商標法引進了許多新制度,為符合國際趨勢簡化各種行政手續,也加強了對著名商標的保護。臺灣實行一案多類別申請制度,引進分割制度,采取注冊后異議制度等。
一、臺灣商標注冊須知
1. 臺灣有獨立的商標注冊制度,在中國大陸或世界其他地方已注冊的商標,并不會自動在臺灣地區生效,如需得到在臺灣地區的知識產權保護,還須依據臺灣知識產權法例辦理相關的注冊手續。
2. 商品商標、服務商標、證明商標、形體商標、集體商標在中國臺灣都可以注冊。
3. 臺灣可以申請注冊的商標包括:文字、圖形、記號、顏色、聲音、立體形狀或其組合。注冊商標應與他人注冊商品或服務相區別,并不會引起混淆。
二、臺灣商標申請所需資料
1. 以法人申請,需提供最新年檢《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1份;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1份;
2. 申請人的詳細信息,包括姓名或名稱,性質、國籍以及詳細地址;
3. 商標圖樣,商品名稱和類別;
4. 委任書。
三、臺灣商標注冊申請流程:
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公告→核準。
四、商標續展
商標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商標權可以申請續展。但是必須在注冊有效期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每次續展注冊有效期10年。
注冊前查冊商標注冊原則上是以“先到先得”的形式進行。若你所申請注冊的商標與其它已注冊的商標中所內含的文字或圖像相似,你的申請將不容易被接納,所以,第一步就以注冊商標樣本五個(9厘米*9厘米)申報到知識產權處查詢。約三星期后,注冊處回復初步意見或修訂注冊細則,確定商標式樣后,即正式開始申請。
刊登憲報
批核后商標須刊登在政府公報上,公眾在公報出刊后4個月內可提出理據對該商標的注冊申請提反對議案,若沒有人提出反對,此注冊便算成功。政府知識產權署會正式批發注冊商標證書。
反抗辨反抗對
當申請文件遞入政府后, 政府就該商標提出異議, 這個時候就由我們專門負責商標的律師進行反抗辨反抗對, 這是注冊商標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
在注冊費用中不包含了該費用. 這個程序需半年時間。
刊登憲報:
反抗辨反杭對通過后, 商標須刊登在政府臺灣知識產權公報上,公眾在公報出刊后2個月內可對該商標的注冊申請提反對議案,若沒有人提出反對,此注冊便算成功。政府知識產權署會正式批。
[page]臺灣商標注冊[/page]
臺灣商標注冊申請流程:
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公告→核準。
商標續展
商標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商標權可以申請續展。但是必須在注冊有效期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每次續展注冊有效期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