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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撤三指撤銷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簡稱“撤三”。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商標撤三時間進度
1、客戶提交商標撤三申請材料 → 恒大知識產權遞交商標局--------1-5個工作日
2、恒大知識產權遞交申請 → 商標局下發受理通知 ---------1-3個月
3、商標局審查 → 商標局裁定 ---------8-9個月
商標撤三所需材料
1、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公司:營業執照(蓋公章);個人:身份證】
2、商標撤三申請書
3、商標代理委托書
4、撤三理由書
5、撤三商標申請號
[page]商標撤三申請
什么才是有效的“商標使用”證據?
我國《商標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了商標“使用”的定義,即“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用于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因此,符合上述標準的商標使用行為,如白酒廠商在酒瓶上印制商標、汽車制造企業將商標制作成實物并鑲嵌于車頭等部位、企業在廣告宣傳片中反復展現自己的商標等等,均可作為商標的使用證據提交。
商標撤三申請流程:
1.客戶咨詢我方
2.雙方簽訂商標撤三申請代理合同
3.我方律師根據客戶需求調查被申請商標實際使用情況
4.準備商標撤三申請書
5.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撤三申請材料
6.商標局受理并向被申請商標權利人發提供使用證據通知
7.商標局審理
8.商標局下發撤三裁定
9.我方收到裁定書后立即通知客戶